日前,崇明颁发了全区首张、全市第二张《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暨《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整个办理过程从企业提出申报要求到完成许可证颁发仅用了两天,比原本办《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批准书》、《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三证”时间缩短了两个多月。
今年9月,自然资源部印发了《关于以“多规合一”为基础推进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通知》,对现行用地审批和城乡规划许可流程进行再造,避免同类事项多头审批。上海率先响应,“十一”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向上海大歌剧院项目建设单位核发了全国首张《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暨《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
崇明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用地科科长苏斌告诉记者,以前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批准书》、《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分属本市“城乡规划管理”和“土地管理”两类不同管理的三张独立许可证书,在办理程序上也存在先后关系,先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再办理《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最后办理《建设用地批准书》。“在申报材料齐全的前提下,每个审批事项均需经外网申报、窗口收件、经办审理、部门审核、领导审定和文印核发6个管理流程,建设单位从准备材料到完成发证一般需要两个多月。”
10月8日,崇明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接到上海崇明水务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对陈家镇水厂二期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的申报要求后,于10月9日核发完成项目建设用地供地批文,10月10日完成项目材料审查,并当场向项目建设单位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暨《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在本次审改工作中,相关部门通过流程再造将三证的许可内容重新整合,将核发的许可批文优化为“关于核发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暨《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的决定”,并在许可批文中明确“根据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不再另行核发《建设用地批准书》”。
“我们对行政许可审批进行了简化,对现行的土地管理和城乡规划管理进行流程再造,对划拨土地建设项目,将征地结案表、征收公告、房屋征收决定或补偿协议等不再作为审批事项的前置条件,以告知承诺方式后置办理。”苏斌告诉记者,此外工作人员还按照“一类事项一个部门统筹、一个阶段同类事项合并”的要求,将以往涉及多个业务部门办理的工作合并到一个部门办理,缩短了申报、受理、办理时间。
“将来,我们要全面推进‘合并规划选址和用地预审’、‘合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和用地批准’,缩短各类项目审批时限,加速项目落地,以‘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为总要求,继续为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崇明案例’。”崇明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局长龚霞表示。